對象,是人們要進行研究的任何事物,從最簡單的整數(shù)到復雜的飛機等均可看作對象,它不僅能表示具體的事物,還能表示抽象的規(guī)則、計劃或事件。-- 引自百度百科
面向對象編程,是當前最流行的編程模式。但令人沮喪的是,作為前端應用最為廣泛的 javascript,并不支持面向對象。
javascript 沒有訪問控制符,它沒有定義類的關鍵字 class,它沒有支持繼承的 extend 或冒號,它也沒有用 來支持虛函數(shù)的 virtual,不過,JavaScript 是一門靈活的語言,下面我們就看看沒有關鍵字 class 的 Javascript 如何實現(xiàn)類定 義,并創(chuàng)建對象。
在 Javascript 中,我們用 function 來定義類,如下:
function Shape()
{
var x=1;
var y=2;
}
你或許會說,疑?這個不是定義函數(shù)嗎?沒錯,這個是定義函數(shù),我們定義了一個 Shape 函數(shù),并對 x 和 y 進行了初始化。不過,如果你換個角度來 看,這個就是定義一個 Shape 類,里面有兩個屬性 x 和 y,初始值分別是 1 和 2,只不過,我們定義類的關鍵字是 function 而不是 class。
然后,我們可以創(chuàng)建 Shape 類的對象 aShape,如下:
var aShape = new Shape();
我們已經(jīng)創(chuàng)建了 aShape 對象,但是,當我們試著訪問它的屬性時,會出錯,如下:
aShape.x=1;
這說明,用 var 定義的屬性是私有的。我們需要使用 this 關鍵字來定義公有的屬性。
function Shape()
{
this.x=1;
this.y=2;
}
這樣,我們就可以訪問 Shape 的屬性了,如:
aShape.x=2;
好,我們可以根據(jù)上面的代碼總結得到:用 var 可以定義類的 private 屬性,而用 this 能定義類的 public 屬性。
在 JavaScript 中,函數(shù)是 Function 類的實例,F(xiàn)unction 間接繼承自 Object,所以,函數(shù)也是一個對象,因此,我們可以用賦值的方法創(chuàng)建函數(shù),當然,我們也可以將一個函數(shù)賦給類的一個屬性變量,那么,這個屬性變量就可以稱為方法,因為它是一個可以執(zhí)行的函數(shù)。代碼如下:
function Shape()
{
var x=0;
var y=1;
this.draw=function()
{
//print;
};
}
我們在上面的代碼中定義了一個 draw,并把一個 function 賦給它,下面,我們就可以通過 aShape 調用這個函數(shù),OOP 中稱為公有方法,如:
aShape.draw();
如果用 var 定義,那么這個 draw 就變成私有的了,OOP 中稱為私有方法,如:
function Shape()
{
var x=0;
var y=1;
var draw=function()
{
//print;
};
}
這樣就不能使用 aShape.draw 調用這個函數(shù)了。
JavaScript 并不支持 OOP,當然也就沒有構造函數(shù)了,不過,我們可以自己模擬一個構造函數(shù),讓對象被創(chuàng)建時自動調用,代碼如下:
function Shape()
{
var init = function()
{
// 構造函數(shù)代碼
};
init();
}
在 Shape 的最后,我們人為的調用了 init 函數(shù),那么,在創(chuàng)建了一個 Shape 對象是,init 總會被自動調用,可以模擬我們的構造函數(shù)了。
如何讓構造函數(shù)帶參數(shù)呢?其實很簡單,將要傳入的參數(shù)寫入函數(shù)的參數(shù)列表中即可,如:
function Shape(ax,ay)
{
var x=0;
var y=0;
var init = function()
{
// 構造函數(shù)
x=ax;
y=ay;
};
init();
}
這樣,我們就可以這樣創(chuàng)建對象:
var aShape = new Shape(0,1);
在 Javascript 中如何定義靜態(tài)的屬性和方法呢?如下所示:
function Shape(ax,ay)
{
var x=0;
var y=0;
var init = function()
{
// 構造函數(shù)
x=ax;
y=ay;
};
init();
}
Shape.count=0;// 定義一個靜態(tài)屬性 count,這個屬性是屬于類的,不是屬于對象的。
Shape.staticMethod=function(){};// 定義一個靜態(tài)的方法
有了靜態(tài)屬性和方法,我們就可以用類名來訪問它了,如下:
alert (aShape.count);
aShape.staticMethod();
注意:靜態(tài)屬性和方法都是公有的,目前為止,我不知道如何讓靜態(tài)屬性和方法變成私有的~
在類的方法中訪問自己的屬性,Javascript 對于公有屬性和私有屬性的訪問方法有所不同,請大家看下面的代碼:
function Shape(ax,ay)
{
var x=0;
var y=0;
this.gx=0;
this.gy=0;
var init = function()
{
x=ax;// 訪問私有屬性,直接寫變量名即可
y=ay;
this.gx=ax;// 訪問公有屬性,需要在變量名前加上 this.
this.gy=ay;
};
init();
}
根據(jù)筆者的經(jīng)驗,類中的 this 并不是一直指向我們的這個對象本身的,主要原因還是因為 Javascript 并不是 OOP 語言,而且,函數(shù)和類均用 function 定義,當然會引起一些小問題。
this 指針指錯的場合一般在事件處理上面,我們想讓某個對象的成員函數(shù)來響應某個事件,當事件被觸發(fā)以后,系統(tǒng)會調用我們這個成員函數(shù),但是,傳入的 this 指針已經(jīng)不是我們本身的對象了,當然,這時再在成員函數(shù)中調用 this 當然會出錯了。
解決方法是我們在定義類的一開始就將 this 保存到一個私有的屬性中,以后,我們可以用這個屬性代替 this。我用這個方法使用 this 指針相當安全,而且很是省心~
我們修改一下代碼,解決 this 問題。對照第六部分的代碼看,你一定就明白了:
function Shape(ax,ay)
{
var _this=this; // 把 this 保存下來,以后用_this 代替 this,這樣就不會被 this 弄暈了
var x=0;
var y=0;
_this.gx=0;
_this.gy=0;
var init = function()
{
x=ax;// 訪問私有屬性,直接寫變量名即可
y=ay;
_this.gx=ax;// 訪問公有屬性,需要在變量名前加上 this.
_this.gy=ay;
};
init();
}
以上我們聊了如何在 Javascript 中定義類,創(chuàng)建類的對象,創(chuàng)建公有和私有的屬性和方法,創(chuàng)建靜態(tài)屬性和方法,模擬構造函數(shù),并且討論了容易出錯的 this。
關于 Javascript 中的 OOP 實現(xiàn)就聊到這里,以上是最實用的內容,一般用 Javascript 定義類,創(chuàng)建對象用以上的代碼已經(jīng)足夠 了。當然,你還可以用 mootools 或 prototype 來定義類,創(chuàng)建對象。我用過 mootools 框架,感覺很不錯,它對 Javascript 的類 模擬就更完善了,還支持類的繼承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嘗試一下。當然,如果使用了框架,那么在你的網(wǎng)頁中就需要包含相關的 js 頭文件,因此我還是希望讀者 能夠在沒有框架的情況下創(chuàng)建類,這樣,代碼效率較高,而且你也可以看到,要創(chuàng)建一個簡單的類并不麻煩~